阜阳市首届
“最美业主”“最美物业人”
评选活动正式启动
关于印发《阜阳市首届“最美业主”“最美物业人”评选活动方案》的通知
各县(市)区物业主管部门、各有关单位:
为进一步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,保持常态长效,经研究,决定开展“最美业主”“最美物业人”评选活动,现将《阜阳市首届“最美业主”“最美物业人”评选活动方案》印发给你们,请按照方案要求抓好落实。
中共阜阳市委宣传部
阜阳市房屋管理局
阜阳市文明办
阜阳市总工会
共青团阜阳市委员会
阜阳市妇女联合会
2020年12月7日
阜阳市首届“最美业主”“最美物业人”
评选活动方案
一、活动主旨阜阳市首届“最美业主”“最美物业人”评选活动以“文明家园 共创共享”为主题,深入挖掘、宣传小区业主和物业一线从业人员在疫情防控、创建文明城市和物业综合整治方面的突出事迹,树立一批业主和物业服务人员先进典型,在全社会营造出讲文明、树新风的浓厚氛围。通过活动的开展,鼓舞、激励业主更好地提升自身文明素质,推动物业企业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,从而凝聚起爱护家园、人人尽责的“最强合力”,为进一步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作出新的贡献。
二、主办单位本次活动由市委宣传部、市房管局、市文明办、市总工会、团市委、市妇联主办;市物业服务行业协会、市广播电视台承办;安徽徽创地产集团有限公司、红星美龙置业有限公司协办。
三、评选范围(一)评选对象1.全市物业管理住宅小区业主。
2.在全市居民小区内从事物业管理工作的一线员工:
参选岗位为保洁员(环境绿化)、保安员(安全秩序维护)、维修员(工程管理)、客服员(物业管家)、项目经理。
(二)评选要求1.“最美业主”评选要求:在所属住宅小区有突出事迹;作风正派,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业主公约、小区规约;模范履行业主义务;主动参加疫情防控、文明创建等志愿服务活动;积极协助属地政府、业委会和物业公司开展各项工作;模范遵守《阜阳市民公约》和《阜阳文明行为二十条》。
2.“最美物业人”评选要求:从事一线物业服务工作满2年以上;政治立场坚定,遵纪守法,爱岗敬业,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思想素养;主动热情服务业主并建立了融洽的关系;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期间,在物业服务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事迹;工作经历、感人事迹具有行业的代表性并受到业主、用人企业的表彰或书面表扬;所在企业、项目近年来业主满意度较高且无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、无经主管部门查证属实的重大投诉事件。
(三)一票否决情形“最美业主”候选人如有以下情况者一票否决:
1.未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或未参与文明城市创建的;
2.在小区内有违法建设、毁绿种菜、侵占损坏共用部位等违法行为的;
3.在小区内有不听劝阻放养犬只、随地吐痰、乱 停乱 放等不文明行为的;
4.未按照合同约定及时交纳物业费的;
5.未提供“信用中国”诚信记录查询结果的;
6.申报资料弄虚作假的。
“最美物业人”候选人如有以下情况者一票否决:1.未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或未参与文明城市创建的;
2.所在项目有重大信访或投诉事件的;
3.未提供“信用中国”诚信记录查询结果的;
4.所在项目业主满意度或物业费交费率较低的;
5.服务态度不佳,与业主发生冲突、殴打、谩骂等不文明行为的;
6.申报资料弄虚作假的。
四、评选程序活动将通过初评、投票、专家评审几个阶段进行,公示无异议后评选出:“最美业主”共20人,“最美物业人”共20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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