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随便说说] 阅读,让生活更美好
《以法治之光,照阅读之路——写在《全民阅读促进条例》公布之际》
近日,《全民阅读促进条例》正式公布,并将于2026年2月1日起施行。这标志着“全民阅读”这一连续12次写入《政府工作报告》的国家战略,完成了从政策倡导到法律保障的关键一跃。当“阅读,让生活更美好”从一个动人的倡议,转化为一部严谨法规所致力实现的公共目标时,我们或许能从这字里行间,窥见一个更可触、更可感的书香社会正款款而来。
这份美好,首先意味着一种普惠的公平。条例构建“全民覆盖、普惠高效”的促进体系,其核心精神在于“均等性”与“便利性”。它不仅要求新建居民区必须配套阅读设施,更将目光坚定地投向农村、革命老区、边疆等欠发达地区,投向未成年人、老年人、残疾人等需要特别关照的群体。这意味着,无论身处繁华都市还是偏远乡村,无论身体康健还是有所不便,获取优质阅读服务的权利都将得到法律更坚实的托举。阅读,不应是部分人的“精神特权”,而应是阳光普照的“文化标配”。当图书馆的暖光能照亮更多角落,当乡村儿童也能拥有与城市同龄人一样丰富的童书,这份“美好”才真正具备了坚实的底座。数据显示,截至2024年末,全国公共图书馆总流通已达13.4亿人次,未来,条例将推动这个数字向着更均衡、更深广的方向迈进。
这份美好,也呼唤着一份深度的回归。在信息爆炸、注意力弥散的时代,“浅阅读”“碎片化”成为难以回避的挑战。条例的回应清晰而有力:它不止于鼓励“多读书”,更致力于引导“读好书、善读书”。从要求主管部门推介优秀出版物,到规定中小学必须开设阅读课程、加强书香校园建设,再到支持实体书店开展阅读活动,条例的着力点始终在于提升阅读的质量与深度。它旨在培育的,不是浮光掠影的信息浏览者,而是能沉浸其中、思接千载的深度阅读者。这提醒我们,真正的美好,不在于阅读量的简单堆砌,而在于通过阅读完成精神的攀援与思想的沉淀。当全民阅读活动周(每年4月第四周)到来时,我们期待的不仅是热闹的仪式,更是无数个体在经典与智慧的浸润中,获得那份静谧而丰盈的快乐。
这份美好,还离不开与时俱进的创新。条例并未将阅读局限于传统的纸质书斋,而是积极拥抱数字时代。它明确支持数字阅读与传统阅读相结合,鼓励新技术、新载体的开发应用,并要求数字阅读服务提供者加强内容管理,推送优质资源。这为“全民阅读”打开了新的空间——通勤路上,可以扫码借阅电子书;偏远山区,能通过数字终端获取海量资源;AR/VR技术,或许能让历史场景在眼前栩栩如生。法律对创新的认可与规范,旨在让科技成为拓宽阅读疆域、提升阅读体验的翅膀,而非消解深度的浅滩。当阅读可以随时随地、灵活多样地发生,美好生活便拥有了更丰富的文化注脚。
当然,法律的出台是宏伟的蓝图,真正的画卷需要全社会共同描绘。条例的施行,对政府履职、设施管理、社会参与都提出了明确要求与法律责任。它像一座灯塔,指明了方向,但抵达彼岸,还需我们每一艘航船的努力。于政府,是压实责任、细化方案;于图书馆、书店、学校,是优化服务、创新形式;于家庭,是亲子共读、言传身教;于我们每个个体,则是从被动响应到主动拥抱,将阅读内化为一种自觉的生活方式。
《全民阅读促进条例》的颁布,是在国家的顶层设计上,为“阅读,让生活更美好”这一朴素愿景,砌下了一块最坚实的基石。它让我们相信,那份通过阅读获得的心灵滋养、视野开阔与精神共鸣,将不再仅仅是个人修为的偶然所得,而越来越成为一个文明社会对其成员的制度性馈赠。当法治的保障与个人的热爱相遇,书香弥漫的美好生活,未来可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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